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门面房疫情防控要求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8浏览次数:9572

各经营户:

为有效防控疫情,坚决落实省政府、学校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内门面房工作人员管理,按照校疫情领导小组相关要求,结合我司实际工作情况,现将校内门面房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经营场所及门前“三包”区域卫生打扫、消杀工作,学校相关部门将现场检查具体工作落实情况。

二、各门面房经营户及员工需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如实上报本人及员工的行程、身体状态等情况,对于因瞒报、漏报、谎报等行为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严格遵守学校的规定,积极配合进入校门体温检测工作,体温异常及黄码人员不得进入校区;每日加强工作人员上下午体温监测,并如实做好记录;在岗期间如有发烧、咳嗽症状的,不得上岗,并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和所在社区。

四、店内所有桌面、柜台、门把手、地面等全部用八四消毒液(1:100配比)擦拭消毒,每天上、下午不少于一次;店内每2小时开窗通风一次,每次至少20-30分钟;店内在醒目位置悬挂“本店已消毒”标识,并张贴每天消毒记录表(详见附件:门面房疫情防控消杀记录表)。

五、店内工作人员佩戴口罩和手套。工作人员应科学全时段佩戴口罩,做好口罩的定期更换和使用后的正确处理。同时,严格要求进入营业场所的顾客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不得进入。从事食品服务人员须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上岗。

六、凡进店消费顾客需出示苏康码、测温后方可进入。

七、店内人员(含顾客)之间的间隔保持在1米以上,人员密度不得超过1人/平米,若店内人员较多,工作人员将及时进行疏导,请顾客在店外等候。

随着疫情防控工作的推进,具体防控要求将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做相应调整。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请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存在违规经营、防控不严、管理不善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停业整顿。如有疑问,可致电025-83535078咨询。

感谢大家的理解与配合!

 

 


 

南京邮电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