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驻校企业、承租单位(个人):
为确保暑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保障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学校《关于2021年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现对暑假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假时间安排
(一)学生放假时间:自2021年7月6日起至8月28日止;8月29日报到注册,8月30日起正常上课。
(二)教师、干部放假时间:自2021年7月8日起至8月26日止。8月27日上午报到。
二、暑假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一)当前全球疫情仍处于大流行阶段,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各驻校企业、承租单位(个人)要充分认识到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决不能有丝毫侥幸和松懈。各驻校企业、承租单位工作人员须加强自我防护,不到人员聚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遵守学校所在地和出行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暑假期间不得前往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二)各驻校企业、承租单位(个人)要严格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确因特殊原因不得不离开南京的,必须按规定向资产经营公司报备并严格履行请销假审批程序。各驻校企业、承租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离宁必须提前填写“外聘人员离宁信息日报表”(详见附件1)、“驻校企业、承租单位工作人员离、返宁请假报备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2),并报送资产经营公司。原则上非必要不出省,确需出省的应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状况,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的设区市,不得赴境外参加任何因公或因私活动。
(三)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报道及管理措施,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返校前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返校人员需查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不返校。
(四)各驻校企业、承租单位(个人)要始终保持警惕、严密防范,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对于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瞒报、漏报、谎报等行为造成的不良后果,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暑假期间安全防范要求
(一)暑假期间校园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二)各驻校企业、承租单位(个人)要在放假前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排查、整治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特别是要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化品及场所的日常监管,做到教育到位、防范到位、措施到位,防止各类意外事故发生。
(三)放假离开前注意锁好门窗,关闭水龙头、切断所有电器、电源开关,消灭各类火源,提高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意识,消除安全隐患。
(四)暑假期间正常上班的企业、承租单位(个人),请提高火灾防范意识,严禁违规用火、用油、用气、用电,严禁在建筑内的公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
安全绝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各驻校企业、承租单位(个人)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暑期安全工作的统筹和安排,精心组织,有效管理,确保暑期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切实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
暑假期间资产经营公司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暑假期间必须开展的各项工作做好服务保障。
特此通知。
附件1:南京邮电大学外聘人员离宁情况日报表
附件2:驻校企业、承租单位工作人员离、返宁请假报备情况登记表
南京邮电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7月6日
附件1:南京邮电大学外聘人员离宁信息日报表.docx
附件2:驻校企业、承租单位工作人员离、返宁请假报备情况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