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与考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3浏览次数:170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二级单位,党政群各部门,校直属单位:

  2018年,是学校奋力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和江苏高水平大学的重要之年。全校教职员工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贯彻落实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项措施,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切实加强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和管理,有效维护了学校政治稳定和治安安定,营造了良好的校园秩序环境。

  为全面、客观地总结2018年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评比表彰制度,进一步巩固“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创建成果,学校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本年度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年终考评。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工作

  (一)单位自评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考评工作,认真对照《南京邮电大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办法》(党委发〔2016〕58号)和《南京邮电大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党委保发〔2016〕1号)(以下简称《办法》),全面疏理、总结2018年本单位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落实和安全教育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治安防范工作中采取的有效措施、取得的经验成果和防控不力的教训,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台账,台账格式和记录内容要规范,总结内容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既要肯定成绩,也要分析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制订出2019年综治工作计划。

  (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

  1.先进集体:在各单位自评和总结的基础上,学校将根据一年来各单位综治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内部发案情况,依据《办法》评定各单位年度考核等次,研究确定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并给予表彰奖励。

  2.先进个人:先进个人的评选以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成立评优工作领导小组,依照《办法》相关评选标准和《2018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分配的名额,推荐本单位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经学校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对符合条件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二、报送时间和要求

  请各单位于12月12日(星期三)16:00前将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台账和《2018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附件2)纸质版,经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至保卫处综合科(仙林校区学生事务服务中心314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bwch@njupt.edu.cn。综治工作台账将作为考评工作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如实填写,按时上报,安全教育创新活动图片资料(附文字说明)一并打包发至邮箱。


  附件:点击浏览

    1. 2018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 2018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南京邮电大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