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校园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深入推进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江苏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部署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教安函〔2018〕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中旬,在全校集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全面排查整治校园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排查整治违规行为和火灾隐患,通过自查自改活动,深入推进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全面提升我校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水平,坚决防控火灾事故发生。
二、检查重点
检查范围包括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食堂、集体宿舍、实验楼、活动场馆以及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检查重点:
(一)行政许可。建筑物或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师生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二)消防设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场所是否做到对消防设施定期维修保养。
(三)电气安全。电气线路、管路敷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检测;电缆井(沟)封堵是否严密;是否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是否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
(四)安全疏散。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五)装饰装修。是否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外墙保温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外墙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六)日常管理。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落实常态化自查自纠;是否组织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员工是否掌握“一懂三会”知识(即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和会逃生);是否存在违规焊割、违规用电、违规用火的行为;是否存在“三合一”(生产、生活、仓库场所为一体)问题;属于火灾高危场所的,是否落实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七)值班值守。消防控制室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否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严格落实 24小时值守制度,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即知道消防设施和器材位置、知道疏散通道和出口、知道建筑布局和功能,会组织疏散人员、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穿戴防护装备、会操作消防器材,与就近消防队和本单位负责消防安全人员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处置要在三分钟”的要求。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摸底排查。各单位(部门)要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根据省公安消防总队印发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指导意见》,组织全面排查负责管理的人员密集场所,做到全覆盖、无死角,确保所有消防隐患见底。要建立排查工作台账,完善常态化排查工作机制。
(二)落实隐患整改。对一般火灾隐患实行“清零”管理,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确保动态隐患随时消除,静态隐患见底归零。对重大、区域性火灾隐患实行综合治理,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交整改方案,确保隐患按期整改销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依法予以关停或落实超常规防控措施,加强巡防看守,切实降低火灾风险。
(三)组织培训教育。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广播、电视、短信、楼宇视频、户外大屏、宣传橱窗等媒介,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深化消防常识进军训、进课堂,自行组织各场所消防应急演练,使广大师生员工了解消防知识,掌握正确逃生方法,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要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教育培训,开展对全体员工的教育培训,新进员工按要求进行消防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熟练操作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按照统一部署要求,立即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査行动,始终保持排査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本单位(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组织研究,亲自督办,加强组织领导和调度指挥。
(二)严格监管,形成合力。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尽责履职,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火隐患排査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单位(部门)要逐级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排查、对未纳入学校消防维保范围的建筑消防设施自行进行一次专业维护保养、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培训、组织本单位义务消防员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演练。
(三)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学校将对各单位(部门)消防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将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年度综治目标管理考评体系。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对发生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中秋节、国庆节将至,要加强消防安全值守和检查巡查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请各相关单位(部门)结合实际,将本单位(部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情况报告于10月12日前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交至保卫处消防科(仙林学生事务服务中心313室),电子版发送至bwch@njupt.edu.cn。联系电话:85866119,联系人:吴老师。
保卫处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