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教发厅函﹝2018﹞69号)和《省安委办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安办﹝2018﹞30号)要求,决定在我校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通过开展政治性、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相结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学校,着力提升师生应急意识和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活动的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定于2018年6月在全校开展。主要内容如下: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通过邀请专家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学习读本、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等形式,根据广大师生接收信息和知识的特点,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进学校。
(二)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当天,各单位要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要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及志愿者的作用,在学校现场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开展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各类安全科普知识。
(三)组织参加2018年网络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根据《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网络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活动的通知》(安组委办﹝2018﹞1号)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参加“应急和安全知识竞赛”、“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博览活动”、“安全月特色宣教活动展示交流”、“‘全国有了安全月的味儿’随手拍”等活动,充分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四)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专项工作,切实加强对各单位、校内重大危险源、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校办企业及其他消防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学校发现和消除电气火灾隐患的能力。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彻底摸清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底数,认真辨识安全风险点,重点开展对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
(五)开展应急演练专题活动。各单位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按照《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开展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演练活动,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提高演练的针对性和科学性,防止在演练中发生安全事故。
(六)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单位要因地制宜,重点剖析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安全、预防溺水、拥挤踩踏、学生欺凌、电信诈骗、网络沉迷等校园安全典型事故案例,组织观看相关安全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深刻吸取教训,推动完善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要专题研究,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强化督导,务求实效。
(二)求真务实。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师生,创造性地设计符合教育特点、师生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扎实深入开展工作。同时,要重视舆论宣传,发挥新媒体优势,积极主动宣传教育系统活动开展成果。
(三)评比表彰。各单位要注重挖掘总结典型做法和特色活动,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专家对活动进行评比,并报省教育厅进行推广展示。
请各单位于6月29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发送至renf@njupt.edu.cn。联系人:任飞,电话:85866708。
南京邮电大学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