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和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17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其中,10月1-4日(星期日至星期三)为法定节假日(国庆节、中秋节),10月5-6日(星期四至星期五)为调休,10月7-8日(星期六至星期日)为公休日。9月30日(星期六)开展10月5日(星期四)的教学活动。
请各单位在国庆节放假前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并切实做好假期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学生外出应履行请假手续。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