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召开工作会议,专门研究讨论聂晶同志岗位设置及聘任的相关事宜,会议由史国龙主任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经会议讨论,形成以下意见:
聂晶同志系学校派往南通中天射频公司任职的人员,自2017年学校将持有的中天射频公司的所有股权完成了全部转让后,该公司已不是我校的投资企业,按照2016年9月19日学校和中天科技会议纪要要求,聂晶同志应该回学校任职。本次岗位设置及聘任,聂晶同志继续要求在中天射频公司任职,我办不能再安排其在南通中天射频公司任职。
根据学校第三轮岗位设置及聘任工作的安排,所有人员需要先设置岗位,再明确岗位职责和考核要求,最后签订聘任合同。鉴于聂晶同志当时学校派往南通中天射频公司任职时属管理学院的教师,建议上级组织明确聂晶同志的现岗位,以便我办落实岗位职责和考核要求,并签订聘任合同。
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