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邮电部第五实验工厂财务审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7-04-24浏览次数:401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省属高校校办企业改制工作规程的通知》(苏教财[2006]号)的相关规定,邮电部第五实验工厂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委托南京永宁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进行了财务审计,并出具了正式的清算审计报告(永宁专审字[2016]249号)。清算审计报告的主要结论是:邮电部第五实验工厂未分配前的所有者权益:18584124.93元。

现予以公示。


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