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属高校校办企业改制工作规程的通知》(苏教财[2006]6号)的有关精神要求,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对南京邮电大学全资国有企业邮电部第五实验工厂(以下简称:工厂)制定的改制方案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工厂是由南京邮电大学投资兴办的国有企业,1980年1月31日经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20000000001878;注册资本:178.8万元人民币;法人代表:马名骞(目前已退休);公司住所:南京市新模范马路66号;公司类型:国有企业。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数据通讯设备、数字通信设备、通信配套及电源设备、专用钢制家具的制造,邮电通讯技术服务。许可经营项目:无。
2、工厂自2001年起处于停产状态,原有工厂人员已于2007年5月全部分流安置完毕。
3、2007年学校结合校办产业改制、清产核资工作的要求,校审计处对工厂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了清算审计并出具《审报2007-8号》内审报告。因工厂当时持有对外投资法人股(南京新百226200股,南京中北10000股,)未上市流通,资产无法全部清算处置,工厂清算注销工作暂未进行。随着法人股陆续流通上市,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经学校校长办公会(2015年4月30日第11次)研究决定:对工厂持有的上述可流通股票进行全部处置。校财务处在2015年5月14日-5月22日期间,将上述两支股票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全部进行处置,处置净收益共计1671.8万元。上述处置情况学校财务处已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汇报。
二、改制基本思路
1、可行性分析
由于工厂早已停业,人员也已全部分流安置完毕,生产场地学校早已收回用于教学,资产现已具备全部清算注销的条件。同时因处置股票的收益,工厂收益已发生很大变化,为了规避财务风险,建议按程序及时启动工厂的改制,具体改制形式注销。
2、改制程序的安排
按照上级改制文件精神的相关要求,工厂改制的程序必须拟包括以下方面:
(1)企业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工厂改制方案。因工厂自2001年起处于停产状态,原有工厂人员已全部分流安置完毕,故无法召开企业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工厂改制方案;
(2)学校法律顾问出具的工厂改制方案法律意见书;
(3)按照相关规定,学校成立工厂清产核资工作小组,负责工厂清算注销的相关工作;
(4)审计。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委托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工厂进行全面的财务审计,财务审计结果必须按规定公示;
(5)净资产确认。学校审核以上工作后,按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将工厂净资产处置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6)注销手续:工厂凭上级部门审定的净资产处置方案批复,办理相应的工厂注销手续。
南京邮电大学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