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二级单位,党政群各部门,校直属单位:
2016年全校教职员工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扎实巩固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成果,积极开展“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创建工作,认真落实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项措施,切实加强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和管理工作,有效维护了学校政治稳定和治安安定。
为全面、客观地总结2016年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做好2017年工作,学校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2016年度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年终考评。现就考评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工作
(一)单位自评
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考评工作,认真对照《南京邮电大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办法》(党委发〔2016〕58号)和《南京邮电大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党委保发〔2016〕1号)(以下简称《办法》),全面疏理、总结2016年本单位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落实和安全教育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治安防范工作中采取的有效措施、取得的经验成果和防控不力的教训,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台帐。自评内容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既要肯定成绩,也要分析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制订出2016年综治工作计划。
(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
1.先进集体:在各单位(部门)自评和总结的基础上,学校将根据一年来各单位综治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内部发案情况,依据《办法》评定各单位(部门)年度考核等次,研究确定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并给予表彰奖励。
2.先进个人:先进个人的评选以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成立评优工作领导小组,依照《办法》相关评选标准和《2016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分配的名额推荐本单位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经学校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对符合条件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二、报送时间和要求
请各单位(部门)于12月21日(星期三)16:00前将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台帐和《2016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审批表》(见附件2)纸质版,经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至保卫处综合科(仙林校区学生事务服务中心314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bwch@njupt.edu.cn。综治工作台帐将作为考评工作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如实填写,按时上报,安全教育创新活动图片资料(附文字说明)一并打包发至邮箱。
附件:1. 2016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2. 2016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审批表.doc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