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巩固平安校园建设成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根据《关于开展“平安处(室)”、“平安院(部)”、“平安班级”创建活动的通知》(校综发〔2015〕6号)要求,决定近期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治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三)消防通道、灭火器材维护情况;
(四)危化品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
(五)食品药品卫生安全情况;
(六)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七)涉及校园安全的其他情况。
二、时间安排
各单位(部门)要在5月24日—30日期间对所辖区域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在排查出安全隐患后制定整改方案,并在规定期间内及时整改完毕,对需要其他部门给予协助解决的,及时向相关部门递交隐患整改报告。同时,需填写《安全隐患检查整改情况汇总表》(见附件),纸质表由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于6月3日前交至保卫处综合科(仙林学生事务服务中心314室),电子版发送至bwch@njupt.edu.cn。联系电话:85866178。
自查整改工作结束后,校综治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部门)安全隐患检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并将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年度综治目标管理考评体系。
三、工作要求
1.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情况,将安全责任逐级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确保责任人、措施、监管、人员、预案“五落实”,认真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及薄弱环节,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2.明确排查重点。要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情况制订安全检查工作方案,认真做好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的检查工作,重点做好预防诈骗宣传教育工作。对重点要害部位要进行细致排查,加大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力度,确保本次检查活动取得成效。
3.强化落实整改。对检查中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及时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人员和责任,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订计划并积极创造条件进行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