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邮电大学校园停车场实行收费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4浏览次数:2767

各二级单位(部门)、各位车主:

  根据《南京邮电大学机动车辆出入停放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学校决定从2016年5月1日起实行校园机动车辆收费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1、持有A证车辆免费。

  2、持有B、C证车辆按150元/月标准缴费。

  3、部分B证车辆免费66小时/月,每个月末自动清零,不实行累计,超出核定时间,实行计时收费。

  二、缴费方式、时间和地点

  1、缴费方式: “固定包月”缴纳期限不低于2个月。只接受现金缴纳,开具发票后,费用一律不予以退还。由于首次办理人数较多,保卫处将在费用收取后的20个工作日内向车主出具发票。

  2、办理时间:4月18日至22日实行集中办理,工作时间:早上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3、办理地点:仙林校区学生事务中心楼治安科322室,联系人:陈老师(85866111);三牌楼校区校园网中心治安科102室,联系人:刘老师(83492110);锁金村校区总务楼,联系人:张老师(85483111)。

  三、公务停车券的领用办法

  1、请各单位(部门)根据活动实际需要,在保卫处网站右下角“文件下载”栏下载并填写《南京邮电大学公务停车券申领表》,经二级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至仙林校区保卫处治安科322室领券,每次限领取100张。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25-85866111。

  2、公务停车券仅限于来校进行公务活动需要的车辆使用,限当日单次使用(超过时限,计时收费),请车主严格按照要求使用。

  3、请各单位(部门)保存好存根联,下次领用时将存根联交还保卫处。使用时将加盖单位(部门)公章的正联交给车主使用,车主离校时应主动向岗亭收费保安递交公务停车券,以抵扣当日单次停车费用。

  4、保卫处将对公务停车券的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于管理松懈、滥用停车券的单位(部门),取消其当年领取公务停车券的资格,并对相关单位(部门)进行校内通报。


保卫处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