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7浏览次数:41

  根据南京市地方税务局栖霞地税的通知:2015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财务处会将相关信息发送至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教职工个人邮箱。因学校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截止申报时间较为紧急,财务处将统一代为申报。若教职工确需自行申报请回复邮件至财务处或联系财务处:85866218,陈老师;85866265,鲁老师。

 

 

 

财务处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