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监发〔2014〕1号
各二级单位,党政群各部门,校直属单位:
现转发《教育部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监[2014]4号,以下简称《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具体要求,请各单位、部门认真予以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迅速将《规定》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员工并确保严格执行。
二、组织专题学习。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开展专题学习活动,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学习《规定》,全面领会《规定》要求,使广大教职员工充分认识严禁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的重要意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三、加大宣传教育。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通过适当的方式和途径向学生和家长广泛宣传《规定》精神,取得学生和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四、强化监督检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针对《规定》禁止的6种行为开展监督检查,抓住重要节假日和时间段,特别是学校开学、教师节、学生毕业等重要节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予以通报。对贯彻落实和宣传教育不力而发生违规行为的单位和部门,一经查实,要追究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责任。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85866330,监督举报信箱:jbxx@njupt.edu.cn。
附件: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
2014年9月9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