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的通知 (转)

发布时间:2009-09-20浏览次数:607

各职能部门、二级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和我校工作实际,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教职工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学生9月27日(星期日)上10月7日(第5周星期三)的课、10月10日(星期六)上10月8日(第5周星期四)的课。  请各单位要在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前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并切实做好假期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师生员工外出要注意安全,避免前往人多拥挤场所,做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学生外出应履行请假手续。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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