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加强办公区的管理,创造文明的办公环境,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办公效率,有利于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职工应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上班时间:8:00;下班时间:17:30,午休时间:11:30一14:00。
第三条 上班后不得外出吃早点或办私事。
第四条 午休后应准时于14:00上班。
第五条 公司职工上班时须衣着整洁、得体。男女职工不准穿着与工作环境不相符、不协调的服装和配戴不协调的饰物上班。
第六条 办公时间不得因私会客;因私打电话必须简短。
第七条 办公区手机、小灵通应设定在静音状态。
第八条 办公区严禁大声喧哗、嘻笑打闹、聚堆聊天;不得使用不文明语言。
第九条 办公区及公共区域应保持环境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不得用餐、吃零食或嚼口香糖;严禁随地吐痰。
第十条 公司办公区域、公用区域严禁吸烟。
第十一条 下班时,须关闭所有电器,公文、印章、票据及贵重物品、现金等须锁人保险柜或抽屉内,关窗、锁门后方可离开。
第十二条 遵守保密纪律,保存好各种文件及技术资料,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第十三条 会议室由综合部统一管理安排。
第十四条 墙壁不得乱刻乱画、加钉。自己打开水时严禁乱泼乱倒,剩茶水只准倒入开水间内水池的茶漏中。
第十五条 文明用厕,注意保洁。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当天值日人员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第十七条 爱护公司固定资产,发现损坏应及时报修,无法修复的应注明原因申请报废。因故意或使用不当损坏公物者,应予以相应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