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学校企业风险防控能力,系统学习新《公司法》和《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投资、股权管理以及科技成果转化、投后管理等工作,公司总经理张晓明率队参加中国高校校办产业协会于5月14日-17日在江苏扬州举办的“新《公司法》下高校资产管理和科技成果转化”专题培训,来自全国百余所高校产业及相关部门参加会议。
国内知名律所负责人张海燕律师对新修订《公司法》及国企和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特殊问题进行全面解读。从新公司法修订概况、37个修订亮点方面结合实操案例剖析了新《公司法》变化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并对公司资本制度、公司治理之“股东”“董监高”的责权规制等重点制度实务予以讲解辅导。重点强调了新《公司法》背景下,高校资产经营公司作为国有全资公司的法人治理规则,以及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科技成果作价出资及参股企业管理要点。
教育部高校校企体制改革专家组成员、国内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峰结合高校所属企业改制中发现的问题、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需要关注的事项、财务监管中需要注意的风险点3个方面对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后如何加强财务监管工作予以详细介绍。重点是要强化参股企业管理,依法行使股东权责,严格财务监管,规范无形资产使用,充分发挥财务管控在管理中的核心作用,防范财务风险,推动监管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有效保障股东权益。
本次专题培训对强化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实现依法治企、履职尽责起到积极普法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控建设、合规管理,防范化解经营管理风险提供了有效参考借鉴。新修订的《公司法》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公司董监高法律权责,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体系,提供了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和法律遵循。
与会人员合影
国内知名律所负责人张海燕作专题报告
《新修订<公司法>及国企和高校资产公司特殊问题解读》
教育部高校校企体制改革专家组成员、国内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陈峰作专题报告《从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看加强财务监管工作》
会议现场
(撰稿:董安琪 编辑:张蕾 初审:王霁 审核:张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