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经营公司积极开展经营网点安全大检查

发布时间:2017-04-25浏览次数:792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为切实做好各校区经营网点的安全稳定工作,强化对各经营网点的安全管理,排查安全隐患,2017年4月19日、21日、24日,由资产经营公司牵头,会同学校保卫处,分别对我校仙林、三牌楼、虹桥及锁金村校区的各经营网点开展了安全大检查。

本次检查涵盖资产经营公司对外出租的所有经营网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食品安全:结合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仙林分局对我校下发的《规范经营告知书》向各经营户传达了资质证件办理、年检(年报)及店内摆放的规范做法;食品及相关产品采购的规范要求;“三不行为”(不得超营业执照及许可证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不得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销售无标签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及店内环境卫生整洁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2.消防安全:要求各承租人严格遵守各项消防法规及有关防火规定,门店内消防安全设备(灭火器)必须自行主动并按照要求配齐,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是否过期,保持其有效性,同时要求将消防器材存放在显眼并能够方便拿取的地点,做到消防器材要适用场所、数量足够、摆放合理、专人保管、定期检测、完好有效。保证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畅通,不得占用、堵塞和堆放杂物,按规定设置安全出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等。

3.水电安全:要求各承租人用水用电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擅自改动水管设施。检查有无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是否私拉乱接电线(忌乱拉接线板)和存在超负荷用电情况,针对裸露在空气中的线头必须用绝缘胶带包裹,杜绝安全隐患。

4.明火警示:检查是否存在使用明火或者是否存在有引起火灾隐患的情况,比如房屋内是否有存放燃气罐、酒店后厨的油烟机壁内是否因为常年使用存在油烟堆积的情况。

5.经营行为规范性:检查各家租户有无占道经营、明码标价,一再强调并要求各户做到:诚信经营、文明服务、透明消费、和谐邻里。要求各承租经营户切实做好“门前三包”。

本次检查整体情况良好,对部分消防器材过期、安全通道不畅的承租经营户,给出明确整改意见要求立即整改,并责成相关人员监督实施,同时资产经营公司拟针对此次检查情况下发经营安全《告知书》,进一步提高各经营商户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做到警钟长鸣。


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