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规〔2011〕1号
各部、委、办、厅、局:
为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行为,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苏财规[2010]22号)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doc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
苏财规〔2011〕1号
各部、委、办、厅、局:
为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行为,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苏财规[2010]22号)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doc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