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高校校办企业稳定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09-07-08浏览次数:775

苏教办科发[2008]6号

各高等学校:
  当前,由于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国内经济发展受到严峻挑战,高校校办企业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就做好高校校办企业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抓紧对所属校办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根据受影响程度的不同,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并针对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相关应急预案。
  二、要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改制。企业改制中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对事业人员要坚持“老人老办法”,统筹协调好学校、企业和职工的利益关系,平稳推进企业改制工作。
  三、要切实维护职工利益。在企业资金出现困难或有其他方面矛盾时,属学校全资或控股企业,学校要制订具体办法,保证职工工资及福利按时发放;属学校参股的企业,要积极会同相关股东,切实做好稳定工作;原则上不要轻易裁减员工。

四、要切实加强对校办企业的领导。高校要切实加强对校办企业的领导和管理,着力营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把加强管理与优化服务结合起来,及时研究促进企业发展的对策措施,全力化解制约企业发展的不利因素,积极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努力把外部环境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程度。要引导所属企业加强企业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81222日